5月25日14时23分许,甘肃省定西市漳县锦城云玺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A区5号塔式起重机在进行顶升加节作业时,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倾翻,导致作业人员高空坠落,造成3人死亡。
近日,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定西漳县锦城云玺商业综合体项目“5·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违法将危险性较大的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交由无安装资质的设备租赁公司实施,临时雇佣人员作业过程中未使用顶升防脱装置,现场安全管理缺失,违章作业,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设备租赁单位定西腾飞翔公司在无起重设备安装资质、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组织张耀星等4名临时雇用人员在漳县锦城云玺商业综合体项目工地准备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顶升加节作业。
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未使用顶升防脱装置,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导致其上部结构失稳,在惯性和自重力作用下倾翻。
1.建设单位漳县闽宸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将建设工程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开工建设。
2.项目施工单位甘肃闽盛公司,在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组织施工,备案的2名安全员长期不在岗。
3.项目监理单位陇中监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担任该项目监理员,在明知该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下达开工令。
4.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定西腾飞翔公司。借用甘肃高扬公司的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承揽工程,在无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也未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情况下,雇用临聘人员组织实施顶升加节作业。
5.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甘肃高扬公司。违法出借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给定西腾飞翔公司并允许其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获取报酬。
漳县闽宸公司副总经理胡亦枝、甘肃闽盛公司法人枝吴少华、项目经理雷章来、项目部安全员叶岳辉9人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金简仁快速路项目工程塔吊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34万余元
事故直接原因:顶升作业人员在塔吊左侧顶升销轴未插到正常工作位置,导致吊塔发生倾覆。
一安置小区工地在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顶升加高作业时,塔吊发生倾覆,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14.58万元。
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会,确认操作证件有效、人员健康状态、工器具配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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